NYC-SF-LA:一些快門與撞擊
又陷入庸常日子一個多月了。這麼說並不是要刻意描繪一個不羈游子被困於工作台前的怨憤情景。這種朝九晚五遛狗健身的日子本來就是生活常態。而我也並非一個沉溺於路上的游子。
卧室牆上的世界地圖依舊平整冷靜,結束的旅行變成無數點和線。在對旅行的憧憬實現之後,剩下的只有既定的回憶。我並沒有怠惰。甚至還在微博寫下一行字:只有在旅途上,感受力才會變得異常敏銳。有太多際遇,回去後要把它統統寫成字。
一場旅行而已,說得像完成了某項人生壯舉。然而無非也就是一些瑣碎的感動與碰撞,以及幾張隨心又刻意的快門。
一個人,從 紐約 ,到 舊金山 ,再沿海岸線南下到 洛杉磯 。相比一路的浩繁,此刻的文字無關緊要得像塵埃。
但老來多健忘,所以每次被擊中都應該記錄下來。 NYC曼哈頓 下城河岸的店門前寫著”騎自行車是游覽 布魯克林 大橋和中央公園最好的方式”,但我決定和華爾街的金融人一樣,渡船穿梭。 布魯克林 大橋該選擇 曼哈頓 還是另一側行進?都無所謂,因為找不到上橋 通道 ,加上5月寒風不停吹襲,我放棄了步行大橋的計劃。 布魯克林 DUMBO區的著名拍照地那座橋其實是 曼哈頓 橋。這裡的行車特別溫柔,寧願等你擺拍,也不鳴喇叭催促。而游人也悠然有序,雖然下午時分人頭竄動,但把相機抬高一點,構圖再巧思一些,總能拍到一張滿意的照片。 獨自旅行時想拍照該怎麼辦?
構圖、創意、器材、濾鏡、還有角度,一個人要兼顧所有,同時事先在腦袋中完成一遍排演。有時候為了一張朋友圈照片,我極容易變成那個自己討厭的人。
我努力想在網紅打卡地拍一張不那麼落俗的自拍,也許最後還是失敗了。 時代廣場飄起了雨,但 紐約 人都不太喜歡打傘。5月的風還殘留寒意,有人穿棉衣,有人著背心,行人匆匆,沒人在意你衣著是否應季,選那身最讓你自信的裝扮就好。 我曾設想過一百種在時代廣場拍照的場景:我會讓旅伴把焦對在我後腦勺上,背景是林立的LED;我會故作淡然地川流在人行橫道上,像一個路過的 紐約 客那樣;或是選擇凌晨6點的時候,那時候的時代廣場一派蕭瑟,行人稀疏,我便可以站在馬路中央放肆擺拍。
然而事實是那天細雨綿綿,車輛和行人都急躁又迅疾,廣場的燈光是很好看,但鏡頭裡的我如何喬角度還是顯得狼狽頹萎。雨天的Time Square呈現出一種疲倦的繁冗氣息。 紐約 的城市下水道總會冒出白煙,像出逃地獄的鬼。就和所有人對這座城市的固有印象一般,這是來自影視劇最有力的形象儲存。 華爾街行至一半,前方傳來整齊又難辨的抗議口號。這在這座城市,或者說任何西方世界已是稀鬆平常,所以我甚至沒有仔細打量他們手中的標語。我不關心他們在抗議什麼,只是覺得城市街 道因 為時刻有這麼一群人在發聲吶喊,會顯得特別地可愛和自由。 在 紐約 的4日天色始終陰沉,除了那天下午短暫的幾個小時。大概是來了一陣風,把厚實的雲吹散了一會兒。所以水泥夾縫中的新世貿大廈得以現身,我也有機會想象晴天里 曼哈頓 下城天際線的模樣。 911世貿中心游人涌動,每一個刻在碑的名字都有一個故事,博物館變成一部催淚電影,我還記得18年前那個中午的電視新聞。 你看,2001年早晨8點30分的 曼哈頓 。明麗的空氣還有和煦的晨光,不應該是平淡美麗的一天的前湊嗎?悲劇從來不會有預告,現實有時候真實冷酷到令人窒息。 這大概是所有博物中最安靜的。911國家紀念博物館像一篇特搞,冷峻客觀,剋制地講述著那天以及之後發生的一切。所有的情緒輸出和主觀臆斷,都留給看客。 2001年,我初一吧。沒想過18年後,我會行走在曾經電視新聞的畫面之中。
只是此刻沒有了奔逃與塵土,驚叫和慟哭變成好奇與喟嘆。我甚至覺得天氣也在配合我的內心活動,那天的新世貿大廈陰郁昏沉,聳入雲層的建築在沉思,一切都嶄新潔凈,就像故事本該有的背景基調一樣。 從Battery Park出發,乘船15分鐘就可以從 紐約州 渡向 新澤西州 ,在哈德孫河的州界上回看 曼哈頓 下城,陰天的空氣變成屏障, 曼哈頓 變成灰黑色。
船駛過Ellis島,這是曾經移民時代所有人進入 紐約 的第一站,再往前就是自由女神像。雨點越來越密,我沒有下船,但坐在夾板上認真地看了半天這個曾經覺得遙遠又熟悉的青銅女人。 雖然這是今年探訪的第8個 美國 博物館,但大都會也值得你花最多時間駐留,能從一兩件展品上得到啟發,就不負走馬觀花。誰能料到我會在 紐約 盯著一塊來自中世紀的盾牌想象一千年前的市井。 中央公園和影視里如出一轍。長椅上的女人在吃 沙拉 ,草地上主人和狗一起奔跑,跑步者對逆行的騎行游客喊了一句”wrong way”。 公園被鋼筋水泥柱包圍,摩天樓慷慨地讓出一片矩形空地,讓自然在這座浩繁的大都市中得以肆意生長。你覺得那些在中央公園一側直逼雲端的公寓凜然金貴,然而它的身價才是真正讓人觸不可及。 來到 曼哈頓 中城,我打算爬上帝國大廈和 洛克 菲勒巨石之巔,把那些曾在屏幕里和書本中看過無數次的 紐約 無介質地用肉眼收藏。但它卻躲起來,不願見人。這是不是在給我下次探訪留藉口? 半空中的遺憾並不會沖淡地表的繁複。
曼哈頓 上西區和上東區看上去像場安靜暗涌的夢。地獄廚房和切爾西隱藏著很多時髦個性,牽手的情侶不會只是男孩和女孩。最狂放的還是中城,橫縱相交的街和道被Broadway斜切而過,在這裡有關於 紐約 的所有想象。 紐約 時報大樓外牆特別好看。我想起很多年前,自己也曾是一個懷揣新聞夢想的新聞學子。你看,現實和環境真的是可以摧毀夢想的。 以為 紐約 就是鋼筋森林圍成的 曼哈頓 ?坐上前往皇后區法拉盛的 長島 列車,綺麗的夢馬上拉回現實。 剛下車即是滿眼華人面孔,街道中文招牌林立,水果攤大姐用中文喊著”草莓3元”, 重慶 老竈火鍋的門牌迎面砸來……半小時就可以從 曼哈頓 夢境穿越到 廣東 福建 ,我一度恍惚。但這也真真實實是 紐約 重要的一部分。 紐約 有太多膚色,太多語言,太多苦樂和太多動機。在這裡,游客並不會產生區隔感,因為在這座繁複到極致的大都市裡,你的所有標簽與特征都會被極速川流的光影所磨滅。你只是這座城市光譜中最微小的一個星點而已,行走其間,總會不斷被提醒告知自己的渺小。 NYC的四日當然不止幾段文字可以記述。就連那些按下的快門都顯得徒勞與蒼白。把相機無人機和GoPro都扔了吧,也不用糾結哪一款P圖濾鏡最好。只管用眼睛狠狠掃視,把影像用力存儲。
所有講述這座城市的書,以它為背景的電影,和歌唱它的詞曲,都沒有刻意誇張與吹贊。它就是這顆星球最光艷的城市。就像所有 紐約 客都會對你說的那句:Honey, this is New York, the greatest city of the world. SF我預料到自己會愛上這座城市。這種篤定,甚至是在從未踏足 美國 的幾年以前。
美劇《Looking》中的 舊金山 透露出一種慵懶自由的性感味道,這種氣息不同於 紐約 的繁複繚亂目眩神迷,也不是 洛杉磯 那般熾烈橙黃激情迸發。SF有一種天生的原始時髦感,一種打心底裡的酷勁兒。如果 紐約 的符號是一件精緻的呢絨西服, 洛杉磯 是一雙彩色的野味板鞋,那 舊金山 應該是一件舒適的帶帽衛衣。
它太包容,太多元,太舒適,也太隨性。當然,我最喜歡它,是因為它是全球LGBT文化的發源地。 舊金山 城區並不大,在整個灣區城市圈中,它顯得精緻集約。高度濃縮的多元樣貌讓這裡呈現出不落俗不張揚的特質。就像這座城市專有的坡地一樣,逶迤蜿蜒,把所有趣味和驚喜都錯落藏匿起來。 我把車停在距離漁人碼頭兩個街區的地方,因為我聽友人跟我提過漁人碼頭高昂的停車費。
這裡的螃蟹特別有名,但想到一個人獨自坐在桌前擺弄一隻難以相處的蟹的樣子,畫面實在凄清,我甚至沒有去嘗試讓游客們趨之若鶩的麵包湯。而是走進了角落裡的In N Out 漢堡 店,辛虧 漢堡 里濃郁的芝士和那杯草莓奶昔非常爭氣,午後的灣區陽光又明麗暖人,那頓漁人碼頭的午餐我吃得特別滿足。 我沿岸邊在碼頭閑步,一副游客的樣子。
遠處一個警官模樣的男人朝我嚷了一句:“嘿!這裡禁止通行!你違反規定了!”說著還舉手威懾般地示意我過去。我不知所措地走到他面前,臉皮薄的我一度以為自己真的違反了某條景區規定。警官模樣的男人一本正經了說了兩句,然後突然從身後拿出一張“I Love SF”的貼紙遞給我。就像是電視里街頭整蠱最後揭秘時刻的戲碼一樣——我後退兩步,手扶心臟,整個緊繃的神經瞬間鬆懈垮掉,內心罵了一句髒話,一臉釋然又無奈的憨笑。警官男人也笑起來。
故事的結局當然沒有這般暖人。這出戲也只是打著整蠱和公益的名號,讓游客掏美元“幫助弱勢人群”罷了。我雖然被逗得挺開心,但也真的心疼那10美元。
Typical San Francisco! 喜歡 舊金山 的另一個原因,是出於地理因素。
站在碼頭,可以看見前方的惡魔島;構建身後的 金門 大橋;想象整個灣區的複雜輪廓;猜測東南方的 聖荷西 模樣;南下想象加州的所有風情,直到 洛杉磯 ,直到聖迭戈,直到 墨西哥 。或者,思緒可以飛越廣闊的太平洋,想起此刻家的樣子。 日落前趕到 舊金山 唐人街,這個被稱為全美最地道的華人集聚區。
幾十年前移民浪潮洶涌,華人們遠渡重洋抵美,第一個落腳的地點就是 舊金山 。歷史積澱與建構,幾代人更迭與傳承,如今 舊金山 的唐人街最大程度保留了華人文化傳統與生活風俗,並與 美國 文化進行碰撞融合。沒有 紐約 法拉盛另起 新城 般的乏味復刻,也不像 洛杉磯 華人區的蕭瑟與散亂, 舊金山 把以 福建 、 廣東 、 臺灣 等為代表的華人味道進行高度彙集,在金貴逼仄的SF Downtown一隅不斷擠壓互融,呈現出一派地道、古早又迷人的 中國 氣質。
卧室牆上的世界地圖依舊平整冷靜,結束的旅行變成無數點和線。在對旅行的憧憬實現之後,剩下的只有既定的回憶。我並沒有怠惰。甚至還在微博寫下一行字:只有在旅途上,感受力才會變得異常敏銳。有太多際遇,回去後要把它統統寫成字。
一場旅行而已,說得像完成了某項人生壯舉。然而無非也就是一些瑣碎的感動與碰撞,以及幾張隨心又刻意的快門。
一個人,從 紐約 ,到 舊金山 ,再沿海岸線南下到 洛杉磯 。相比一路的浩繁,此刻的文字無關緊要得像塵埃。
但老來多健忘,所以每次被擊中都應該記錄下來。 NYC曼哈頓 下城河岸的店門前寫著”騎自行車是游覽 布魯克林 大橋和中央公園最好的方式”,但我決定和華爾街的金融人一樣,渡船穿梭。 布魯克林 大橋該選擇 曼哈頓 還是另一側行進?都無所謂,因為找不到上橋 通道 ,加上5月寒風不停吹襲,我放棄了步行大橋的計劃。 布魯克林 DUMBO區的著名拍照地那座橋其實是 曼哈頓 橋。這裡的行車特別溫柔,寧願等你擺拍,也不鳴喇叭催促。而游人也悠然有序,雖然下午時分人頭竄動,但把相機抬高一點,構圖再巧思一些,總能拍到一張滿意的照片。 獨自旅行時想拍照該怎麼辦?
構圖、創意、器材、濾鏡、還有角度,一個人要兼顧所有,同時事先在腦袋中完成一遍排演。有時候為了一張朋友圈照片,我極容易變成那個自己討厭的人。
我努力想在網紅打卡地拍一張不那麼落俗的自拍,也許最後還是失敗了。 時代廣場飄起了雨,但 紐約 人都不太喜歡打傘。5月的風還殘留寒意,有人穿棉衣,有人著背心,行人匆匆,沒人在意你衣著是否應季,選那身最讓你自信的裝扮就好。 我曾設想過一百種在時代廣場拍照的場景:我會讓旅伴把焦對在我後腦勺上,背景是林立的LED;我會故作淡然地川流在人行橫道上,像一個路過的 紐約 客那樣;或是選擇凌晨6點的時候,那時候的時代廣場一派蕭瑟,行人稀疏,我便可以站在馬路中央放肆擺拍。
然而事實是那天細雨綿綿,車輛和行人都急躁又迅疾,廣場的燈光是很好看,但鏡頭裡的我如何喬角度還是顯得狼狽頹萎。雨天的Time Square呈現出一種疲倦的繁冗氣息。 紐約 的城市下水道總會冒出白煙,像出逃地獄的鬼。就和所有人對這座城市的固有印象一般,這是來自影視劇最有力的形象儲存。 華爾街行至一半,前方傳來整齊又難辨的抗議口號。這在這座城市,或者說任何西方世界已是稀鬆平常,所以我甚至沒有仔細打量他們手中的標語。我不關心他們在抗議什麼,只是覺得城市街 道因 為時刻有這麼一群人在發聲吶喊,會顯得特別地可愛和自由。 在 紐約 的4日天色始終陰沉,除了那天下午短暫的幾個小時。大概是來了一陣風,把厚實的雲吹散了一會兒。所以水泥夾縫中的新世貿大廈得以現身,我也有機會想象晴天里 曼哈頓 下城天際線的模樣。 911世貿中心游人涌動,每一個刻在碑的名字都有一個故事,博物館變成一部催淚電影,我還記得18年前那個中午的電視新聞。 你看,2001年早晨8點30分的 曼哈頓 。明麗的空氣還有和煦的晨光,不應該是平淡美麗的一天的前湊嗎?悲劇從來不會有預告,現實有時候真實冷酷到令人窒息。 這大概是所有博物中最安靜的。911國家紀念博物館像一篇特搞,冷峻客觀,剋制地講述著那天以及之後發生的一切。所有的情緒輸出和主觀臆斷,都留給看客。 2001年,我初一吧。沒想過18年後,我會行走在曾經電視新聞的畫面之中。
只是此刻沒有了奔逃與塵土,驚叫和慟哭變成好奇與喟嘆。我甚至覺得天氣也在配合我的內心活動,那天的新世貿大廈陰郁昏沉,聳入雲層的建築在沉思,一切都嶄新潔凈,就像故事本該有的背景基調一樣。 從Battery Park出發,乘船15分鐘就可以從 紐約州 渡向 新澤西州 ,在哈德孫河的州界上回看 曼哈頓 下城,陰天的空氣變成屏障, 曼哈頓 變成灰黑色。
船駛過Ellis島,這是曾經移民時代所有人進入 紐約 的第一站,再往前就是自由女神像。雨點越來越密,我沒有下船,但坐在夾板上認真地看了半天這個曾經覺得遙遠又熟悉的青銅女人。 雖然這是今年探訪的第8個 美國 博物館,但大都會也值得你花最多時間駐留,能從一兩件展品上得到啟發,就不負走馬觀花。誰能料到我會在 紐約 盯著一塊來自中世紀的盾牌想象一千年前的市井。 中央公園和影視里如出一轍。長椅上的女人在吃 沙拉 ,草地上主人和狗一起奔跑,跑步者對逆行的騎行游客喊了一句”wrong way”。 公園被鋼筋水泥柱包圍,摩天樓慷慨地讓出一片矩形空地,讓自然在這座浩繁的大都市中得以肆意生長。你覺得那些在中央公園一側直逼雲端的公寓凜然金貴,然而它的身價才是真正讓人觸不可及。 來到 曼哈頓 中城,我打算爬上帝國大廈和 洛克 菲勒巨石之巔,把那些曾在屏幕里和書本中看過無數次的 紐約 無介質地用肉眼收藏。但它卻躲起來,不願見人。這是不是在給我下次探訪留藉口? 半空中的遺憾並不會沖淡地表的繁複。
曼哈頓 上西區和上東區看上去像場安靜暗涌的夢。地獄廚房和切爾西隱藏著很多時髦個性,牽手的情侶不會只是男孩和女孩。最狂放的還是中城,橫縱相交的街和道被Broadway斜切而過,在這裡有關於 紐約 的所有想象。 紐約 時報大樓外牆特別好看。我想起很多年前,自己也曾是一個懷揣新聞夢想的新聞學子。你看,現實和環境真的是可以摧毀夢想的。 以為 紐約 就是鋼筋森林圍成的 曼哈頓 ?坐上前往皇后區法拉盛的 長島 列車,綺麗的夢馬上拉回現實。 剛下車即是滿眼華人面孔,街道中文招牌林立,水果攤大姐用中文喊著”草莓3元”, 重慶 老竈火鍋的門牌迎面砸來……半小時就可以從 曼哈頓 夢境穿越到 廣東 福建 ,我一度恍惚。但這也真真實實是 紐約 重要的一部分。 紐約 有太多膚色,太多語言,太多苦樂和太多動機。在這裡,游客並不會產生區隔感,因為在這座繁複到極致的大都市裡,你的所有標簽與特征都會被極速川流的光影所磨滅。你只是這座城市光譜中最微小的一個星點而已,行走其間,總會不斷被提醒告知自己的渺小。 NYC的四日當然不止幾段文字可以記述。就連那些按下的快門都顯得徒勞與蒼白。把相機無人機和GoPro都扔了吧,也不用糾結哪一款P圖濾鏡最好。只管用眼睛狠狠掃視,把影像用力存儲。
所有講述這座城市的書,以它為背景的電影,和歌唱它的詞曲,都沒有刻意誇張與吹贊。它就是這顆星球最光艷的城市。就像所有 紐約 客都會對你說的那句:Honey, this is New York, the greatest city of the world. SF我預料到自己會愛上這座城市。這種篤定,甚至是在從未踏足 美國 的幾年以前。
美劇《Looking》中的 舊金山 透露出一種慵懶自由的性感味道,這種氣息不同於 紐約 的繁複繚亂目眩神迷,也不是 洛杉磯 那般熾烈橙黃激情迸發。SF有一種天生的原始時髦感,一種打心底裡的酷勁兒。如果 紐約 的符號是一件精緻的呢絨西服, 洛杉磯 是一雙彩色的野味板鞋,那 舊金山 應該是一件舒適的帶帽衛衣。
它太包容,太多元,太舒適,也太隨性。當然,我最喜歡它,是因為它是全球LGBT文化的發源地。 舊金山 城區並不大,在整個灣區城市圈中,它顯得精緻集約。高度濃縮的多元樣貌讓這裡呈現出不落俗不張揚的特質。就像這座城市專有的坡地一樣,逶迤蜿蜒,把所有趣味和驚喜都錯落藏匿起來。 我把車停在距離漁人碼頭兩個街區的地方,因為我聽友人跟我提過漁人碼頭高昂的停車費。
這裡的螃蟹特別有名,但想到一個人獨自坐在桌前擺弄一隻難以相處的蟹的樣子,畫面實在凄清,我甚至沒有去嘗試讓游客們趨之若鶩的麵包湯。而是走進了角落裡的In N Out 漢堡 店,辛虧 漢堡 里濃郁的芝士和那杯草莓奶昔非常爭氣,午後的灣區陽光又明麗暖人,那頓漁人碼頭的午餐我吃得特別滿足。 我沿岸邊在碼頭閑步,一副游客的樣子。
遠處一個警官模樣的男人朝我嚷了一句:“嘿!這裡禁止通行!你違反規定了!”說著還舉手威懾般地示意我過去。我不知所措地走到他面前,臉皮薄的我一度以為自己真的違反了某條景區規定。警官模樣的男人一本正經了說了兩句,然後突然從身後拿出一張“I Love SF”的貼紙遞給我。就像是電視里街頭整蠱最後揭秘時刻的戲碼一樣——我後退兩步,手扶心臟,整個緊繃的神經瞬間鬆懈垮掉,內心罵了一句髒話,一臉釋然又無奈的憨笑。警官男人也笑起來。
故事的結局當然沒有這般暖人。這出戲也只是打著整蠱和公益的名號,讓游客掏美元“幫助弱勢人群”罷了。我雖然被逗得挺開心,但也真的心疼那10美元。
Typical San Francisco! 喜歡 舊金山 的另一個原因,是出於地理因素。
站在碼頭,可以看見前方的惡魔島;構建身後的 金門 大橋;想象整個灣區的複雜輪廓;猜測東南方的 聖荷西 模樣;南下想象加州的所有風情,直到 洛杉磯 ,直到聖迭戈,直到 墨西哥 。或者,思緒可以飛越廣闊的太平洋,想起此刻家的樣子。 日落前趕到 舊金山 唐人街,這個被稱為全美最地道的華人集聚區。
幾十年前移民浪潮洶涌,華人們遠渡重洋抵美,第一個落腳的地點就是 舊金山 。歷史積澱與建構,幾代人更迭與傳承,如今 舊金山 的唐人街最大程度保留了華人文化傳統與生活風俗,並與 美國 文化進行碰撞融合。沒有 紐約 法拉盛另起 新城 般的乏味復刻,也不像 洛杉磯 華人區的蕭瑟與散亂, 舊金山 把以 福建 、 廣東 、 臺灣 等為代表的華人味道進行高度彙集,在金貴逼仄的SF Downtown一隅不斷擠壓互融,呈現出一派地道、古早又迷人的 中國 氣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