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未及楓葉的季節踏足加拿大,探尋她鮮為人知的寶藏






CC說,這裡完全不像人口密度那麼稀疏地 加拿大 。 蒙特利爾 的街道很擁擠,房屋間的密度也很大,大多數都是Apartment而不是House,房間面積也不大。路面上經常會堵車,到了下班的點,一眼望去也是一片紅色的汽車尾燈。 舊蒙特利爾:在摩登里留住老舊和破敗舊 蒙特利爾 城,是真的,不好看。我和CC異口同聲地說。其實舊城本身中規中矩,但是它和 新城 融合的方式卻有些不合時宜的怪異。不是齊刷刷地切割開,也不是錯落的融合,更像是硬要把兩個不能契合的拼圖放在一起,因此給人以詭異的感覺。
不過我還挺喜歡他們保留老舊工廠的舉措。估計是些曾經用來做重工業的場子,頂著巨大的破損的煙囪被原封不動地保留在水邊。而人們把這樣的工廠改造為咖啡廳,西餐吧,或者乾脆作為一個有些蕭索的背景布放置在那裡。在這樣的背景佈下,人們duan著酒,赤著腳,在水邊開Party。











我說這是我最喜歡的歌,而且今天早上我還放了Louis Armstrong的英文版。
但是CC對音樂一竅不通,她狐疑地看著我,問:“所以呢,一個女人在唱法語歌?”
#我想吃的和我能吃的3:蒙特利爾蒙特利爾Schwartz‘s是蒙特利爾的招牌餐廳,被CC嘲笑是李連貴熏肉大餅,但的確名不虛傳,食肉愛好者速去 New York——Yoli心心念念的dream city我不算長情的人,但是有兩個地方,讓我心儀了小十年,一個是我去年去過的 巴塞羅那 ,另一個是就 紐約 。
基本上每一個經常看美劇的女生都會有一個小小的 紐約 夢,這裡是Friends里六個朋友發生搞笑事情的地方,是How I met your mother里Ted尋找the one的地方,也是sex and the city里carrie遇見Mr.Big的地方。不僅是這些,大部分TV series和電影好像都對這裡情有獨鐘。那些發生這裡的虛構的故事,帶著這裡的文化被作為影視作品展示出來,又水乳交融的成為這個城市文化的一部分。那些虛構的,和這些真實的,交織在一起,行程一個想象之外的幻影一樣的 紐約 ,我看 紐約 ,看到的是看過的那些故事,和曾經熬夜看故事的自己。
對我來說,不僅如此。
紐約 還孕育了許多 美國 作家,像亨利米勒, 華盛頓 歐文都出生在這裡,在我讀的故事里,許多作家也對這裡有所提及,其中最著名的自然是《了不起的蓋茨比》,其中提及的 紐約 的繁華與空洞,奢侈與紙醉金迷,從我十二歲讀這本書的時候就深深印刻在我的腦海裡。在我最近在看的《2666》里,這位格局廣闊的 智利 作家,也選了 紐約 作為繁榮城市的一個標誌性背景。
還有音樂,我一直對爵士樂情有獨鐘,一半的歌單都是五六十年代的 美國 爵士樂。而 紐約 坐擁一半的世界十大爵士俱樂部,我平時常聽的五十年代爵士樂歌者Louis Armstrong,Nat King Cole,Billie Holiday都在 紐約 的名人牆上出現過。
更不用說它獨樹一幟的時尚風格,百老匯的話劇。 紐約 人也因此自滿地城這座城市是“greatest city”。 紐約紐約值得單獨的視頻! 曼哈頓:Be A New Yorker我們住在 紐約 時代廣場的Yotel酒店,當時選擇它是因為它是一家全機器的自動酒店,像我和CC這種和陌生人說話會超級緊張的人來講,看上去bu'shi'w一個非常不錯的選擇。這個細小的選擇為後來我們慘兮兮的 紐約 生活埋下了伏筆,當然這是後話了。
住在這裡的這幾天幾乎走遍了時代廣場,和脫離了時代廣場的 曼哈頓 神秘的小角落。一來是因為兩個女生逛街起來完全會忘記疲倦,二來,也是更重要的一點,是 紐約 的交通太讓人頭疼,Google地圖也總是失靈,讓我們總也找不到地鐵站,或者走到錯誤的進站口。到最後我們乾脆,把可走路的範圍擴展到了三公里以內。其實 紐約 打車很方便,滿街都是黃色的出租車,伸手攔下就可以,但是大部分的時候這裡都在堵車,堵車的場景和 北京 的早晚高峰和 北京 比起來都有過之而無不及。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