沒落的貴族---千年瓷都景德鎮
師爺對縣官來說是很重要的人物,是高級參謀和得力助手。如錢谷師爺,屬於鐵算盤,會撈錢會辦事;刑名師爺,要熟悉刑律和製作司法文書,如果不熟悉刑律,會造成許多冤案錯案,敗壞知縣名聲;書啟師爺要會寫奏摺,他影響知縣的榮遷。 縣衙辦公一般實行半日制,半天處理公務,半天自由支配。
中國 歷代為了防止官吏徇情作弊,都實行迴避制度。到明清更為嚴格,清代制定了為官迴避制度,分為地區迴避和人事迴避兩個方面。地區迴避規定縣官以上的官員,他的任職地點應離他的家鄉五百裡以外。中央官員對涉及到家鄉的所在的省、縣的事或人時要迴避,由其他官員來處理,人事迴避有親屬迴避、師生迴避和揀選人員的迴避。按清朝輿服禮制規定,知縣出巡時,只叫衙役們手持“肅靜”牌於官轎前開道,而沒有“迴避”牌,因這知縣是封建社會最基層官員,其職責就是直接與百姓打交道,專門為百姓辦事,處理民間事務,所以知縣出巡時,百姓無需迴避。
俸滿 清代官員任職滿一定年限,可酌情升、調,叫做“俸滿”,也叫任期,京官以歷俸二年為俸滿。外官歷俸三年為俸滿。知縣任期為三年,個別的可連任八九年。衙門裡的書吏,尤其中央吏員滿職五年,可以經過推薦、考試,經吏部審察,可派充低級文職官或知縣,稱其為供事儀敘。年滿五年解除吏役身份,也稱俸滿。 大堂與二堂之間天井中有兩棵上百年的棗子樹,這是當年縣官有意栽的。棗樹花朵只有米粒大,但朵朵都能結果實。有句俗話說:“芙蓉花好空入月,棗花雖小結實成”。這裡它比喻小小縣令能辦實事、大事,保一方平安。 這裡的天井,它不但是用來採光,更有“四水歸堂”、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之說,也是天人合一的體現。中設雨蓬甬道供縣官以上官員通過 天井兩側有東西廂房,為“公署”,西側廂房為刑名師爺辦公之地(相當公安之類人員)
師爺是在封建官僚體制、科舉制度和 紹興 人文背景條件下產生的一種地域性、專業性極強的幕僚群體。始於明代,盛於清代,沒落於辛亥革命前後,在我國封建統治機構中活躍了四、五百年,在政治、軍事、司法、經濟等方面都起過重要作用。師爺按職責和權屬分,可分為:刑名、錢谷、書啟、徵比、掛號、帳房等師爺。
刑名師爺是專門幫助官員處理司法審判事務的幕友。刑名最為難學,如何批示呈狀,如何分析口供證詞,如何運用法律條文,都有專門學問,往往“審判之名在官,審判之實在幕”,實際上是刑名師爺操縱著生殺大權。
刑名師爺堂後聽審是官員審判案件的“主心骨”。因為師爺沒有官方身份,不在公堂上出現,因此對於徒刑以上的重要案件,師爺往往會到公堂屏風後聽審。其作用有三:一是發現供證有漏洞,即喚門子傳話給主審官,提示如何抓住漏洞,擊破案犯防線;二是提醒官員用刑適度,避免意氣用事;三是提防書吏在記錄供詞證詞時作弊。
因此刑名師爺在幕中居首要位置,束修也最豐厚。 裡面陳列十八般兵器。 牆上是各種古代刑罰介紹。 東側廂房為書啟師爺或禮師爺辦公之地(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),
書啟師爺是專門起草官府公文和官場應酬書札文字的幕友。相當於近代的秘書、文書角色。因書啟事涉公私兩面,常有官員喜用親屬,而且一般為母、妻方面的親屬為書啟幕友。至於總督、巡撫等有直接上奏朝廷之權的封疆大吏,其奏疏最關官員的榮辱升黜,不是一般書啟師爺可以代筆,必須聘請專門起草奏疏的“摺奏師爺”,其地位又在刑名、錢谷師爺之上。 古 代縣 衙具備哪些職能,牆上展板有介紹。 二堂是知縣處理一般民事案件,接待外地官員、商議政事的地方,二堂取名為“琴治堂”表示知縣一面彈琴,一面處理政務,也就是知縣以仁政、勸說、教育的方式來統治人民。琴治就是文治,也就是以德治縣,大堂是動刑罰,是以法治縣。兩處結合起來就是“文武”治縣。“德法並用,文武兼治”。二堂處理一般民事案件,主要是不公開審理案件,男女私情案、受賄案件。 二堂東西各有廂房,為知縣書房茶室。 清代官員俸祿情況介紹。
清朝為官者年薪並不算高,因為明清文武官員實行的是低俸祿制,靠朝廷給的銀子往往不足以養家,因此征收火耗既能彌補損耗又可以補貼家用,康熙曾公開說:如州縣官止取一分火耗,此外不取,便是好官。號稱康熙年間第一清官是嘉定知縣陸隴其,也要加徵四分火耗。由於沒有統一的規定,貪婪的官吏火耗徵到三四錢,最高達到七八錢,百姓不堪重負。“三年清知府,十萬雪花銀”,其主要來源就是火耗。
但“火耗”的不斷加重引起百姓反對,不利於 長治 久安。康熙後期不斷有大臣上書要求把“火耗”規範化征收與使用。但康熙不願加稅,此事未成。雍正繼位後乾綱獨斷,力圖整飭吏治,強化財政,於雍正二年七月宣佈在全國實行“火耗歸公”。火耗歸公就是將火耗改為正式的附加稅,各省統一稅率,規定火耗征收的比例一般為正稅的10%—15%,最高不超過20%。由州、縣代收,除此之外不得另外私派。在支出方面由原來州縣坐收坐支,改為州縣按年將火耗銀提解布政司庫,再由朝廷按規定下撥銀兩,作為地方官吏的養廉銀和行政開支的補助。
經過六年的努力,雍正在全國各省完成了火耗歸公的改革。到雍正末年,國家庫存銀由康熙末年的八百多萬兩增加到六千多萬兩,火耗歸公的改革功不可沒。
“火耗”的由來;從明代萬曆年間張居正推行“一條鞭法”,規定所有賦稅一律徵銀。各州縣將稅銀上解國庫前,要將老百姓上交的碎銀熔煉成標準的銀錠,在碎銀若連過程中發生的損耗,州縣官吏都要分攤到百姓頭上,這多繳的部分就叫火耗,用來補償熔煉碎銀孫昊、人工和運輸費用。
養廉銀 又叫“養謙俸”,清代規定除俸祿(工資)外,按職務品級每年另發給的銀錢稱為“養廉銀”。 浮梁 縣為要缺縣(比較好的),養廉銀每年1400兩,年俸祿知縣55兩或80兩(一般45兩),米45斤。 三堂是知縣辦公及眷屬(指正夫人)會聚的地方,辦公:是指看看文件之類。 明清兩代,知縣須在500里以外異地當官,朝庭制度森嚴,知不准帶家眷,家屬也不准來探望,加之交通不便利,知縣一年四季辛勞。只有每年臘月二十至次年正月二十封印期可以回家團聚。這樣,平日里,知縣在處理公務之餘,只能在這塊小天地里看書、寫詩、作畫、撫琴自娛,生活枯燥,難得一番天倫之樂,看來做官有做官的榮耀,也有做官的苦衷。在三堂知縣可以穿便服,出了三堂就要穿官服。 牆上展板介紹了衙門鬧年和打春牛的習俗。 東西各有兩間廂房,東廂房是知縣與正夫人住的地方。 西廂房是侍從住的。 清 慎 勤 是三堂的匾額文。清:廉潔;慎:謹慎;勤:勤勉。出自三國魏國司馬昭訓長吏之言:“為官者當清、當慎、當勤,修此三者,何患不治乎?”為宋代以後官場普遍流行的當官箴言,明清時期的皇帝親自倡導,多置匾於衙署,以警戒其為官者自己要做到清正廉潔,謹慎處事,勤勉政務,為官一任,造福一方。
獨立蒼茫自憂民 側身天地更懷君 這是三堂廳中的對聯。今人謝無量在 四川 杜甫草堂書寫的集句聯。上聯出自杜詩《樂游園歌》,意思是說:獨自一人佇立在茫茫的大地上自然憂慮人民的生活。過去,南方屬不發達的地方,比較荒涼,擔心自己能否將本縣治理得好;下聯出自杜詩《將赴草堂,途中有作,無寄嚴鄭公》,意思是說,立身在天地之間更懷念君王。過去,知縣是皇帝任命的,他遠離皇帝,就擔心君王的安危。 三堂後面有五畝地的後花園,有假山、亭閣。是知縣與其眷屬賞心悅目及縣官迴避政事之處。 三堂後左右為東西花廳,是知縣娛樂的地方,高級官員或同窗好友在此吟詩弈。高級官員有密談之事也在此交談,故也稱密室。 後花園花木爭榮,更有翠竹扶疏。花園種植的花草樹木,是根據知縣的愛好來選擇栽的。
後花園後方有片竹林,本想轉一轉,驚聞草叢深處有怪聲,便不敢前行。 後花園東邊有香山別墅,是 浮梁 人於康熙初年為了紀念白居易而建。
白居易與 浮梁 縣有著相當深厚的淵源,白居易的大哥白幼文曾任 浮梁 縣主簿。唐貞元十四年(公元798年),白居易的父親白季庚病逝於襄州別駕任上。其時,母親帶著弟弟住在 洛陽 ,一家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大哥,母親便命白居易前往 浮梁 投靠大哥,這段艱辛經歷和所見所聞,為其後來在《琵琶行》中寫下“商人重利輕別離,前月 浮梁 買茶去”的千古絕唱鋪墊了基礎。 別墅內有茶室。
對面長廊正在施工,粉塵較大,匆匆轉一圈就出來了。 香山別墅往南,即進入東路景區參觀。東路景區並非原建,均為復建。
東路最北邊是縣丞署,是縣丞商議、處理重大縣丞事務的地方。
縣丞,官名,始置於戰國,為縣令之佐官。秦漢相沿。典文書及倉獄,為縣令之輔佐,歷代所置略同。惟晉及南朝宋無(宋只設建康獄丞)。明清縣丞為正八品官。明代規定凡方圓不及20里者不設縣丞,故多數縣份都有佐貳官。清 代縣 丞多不設,在全國1300多個縣份中,僅設縣丞345人。
縣丞和主簿是知縣的“佐貳”(輔佐人員),大概說來,縣丞相當於現在的縣長助理或縣政府辦公室主任,其職責是協助知縣處理全縣的政務。分管一縣之糧馬、稅徵、戶籍、巡捕諸務, 但不同時期(明清兩代)和不同地方,縣丞和主簿的職責是不相同的。有的地方(時期)縣丞和主簿相當於雜役,沒什麼實權;有的地方(時期)的縣丞、主簿有專門的管理職權,還有自己獨立的衙門;有的地方(小縣)甚至根本不設縣丞和主簿。 再往南是常平倉,即儲備糧食的官倉。該倉庫為清代康熙十年知縣王臨元所建,全縣另有上西部都的東倉,鎮市都的南倉,彭村都的西倉和修溪都的北倉。
一旦發生災害,便可開倉濟民。 再往南是架閣庫,儲藏軍需物資和兵器的倉庫。也用作收藏管理衙門檔案之用。
三班所平時工作的房屋:三班指皂、壯、快三班衙役,是州縣衙門中最低級的組織,皂班看守監獄和值殿堂,快班緝捕,壯班站堂行刑和力差,他們是衙門的役使人員,也是最基層的執法人員和官民接觸的樞紐。
南邊設置了射箭場。可以玩玩射箭(需另付費,大約10元5支箭)。 再往南便是 浮梁 察院。
“ 浮梁 察院”始設於唐代,它是封建時代定期依法監察地方官員履行職守、懲治犯罪的獨立機構。在全國現存封建時 代縣 級監察機構衙署中,這是唯一的一座“察院”遺存,尤為珍貴,是瞭解和研究 中國 古 代縣 級行政管理尤其是監察機構的活標本。
“ 浮梁 察院”是嚴格按照古代官府建築規模建造的一座“監司”主衙,結構嚴謹,簡樸莊重。它身處 浮梁 衙署群,但不隸屬於 浮梁 縣衙,屬於獨立機構。
隨著歷史的變遷,“ 浮梁 察院”到了明代改稱為“ 九江 道署”,是明清兩朝由於省區太大、政務繁重情況下所設立的派出機構,是巡視監察司官的行館,是其辦公和生活場所。
中國 古代監察機構具有相對的獨立性,監察機構獨立行使監察權,可以排除同級或上級行政長官的干擾。
“ 浮梁 察院”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,產生過“千里去做官”、“養廉銀”、“官不修衙”等與勤政廉政相關的監察制度,獎廉罰貪,為官員清廉從政構築起一道制度防線。“千里去做官”是古代選拔任用官員的一種較為重要的迴避制度。唐朝規定有聯姻關係或相同籍貫的人不得交互為官。北宋在官員銓選中正式規定任職須迴避原籍, 政和 六年(公元1116 年)規定“知縣註選雖甚遠,無過三十驛”。古代一驛30里,30驛為900里。可見北宋的地理迴避制度以900里為限,其概數即為千里。北宋的這種制度為以後歷代王朝所沿用,至明代形成一種非常重要的人事制度。迴避制度除了較為重要的地理迴避和親屬迴避外,還有師生迴避、揀選迴避、科場迴避和審判迴避等,確實在官員選拔任用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因為是從北往南倒敘參觀,順序有點亂。
首先是二堂。
二堂“贊政廳”中堂匾額為“萬法依條;意思是:官做得再大,地位再高,也要依法辦事,遵循各種法規。
二堂廳 紫金 柱楹聯“杜漸防微,取法於至堅至潔;利誘威脅,戒警乎不緇不磷”這幅這是享壽110歲的全國最 長壽 的書法家蘇局仙自題水石居聯。上聯是說,修身養性要嚴格自律,慎獨重微,按照極高的標準,修煉堅貞高潔的品格,不因外界影響而有所改變。下聯是說,立身處世,要提高警覺,在多元價值觀並存的社會環境下,能澹泊自守,不緇不磷,抵制各種誘惑和不良思想作風的影響。
三堂也是“退思堂”中堂匾額“心期坦蕩”意為作為一個官員,只有做到上不負國家重托,下不負百姓的期望,遵紀守法、勤政愛民、才能做到光明磊落、胸懷坦蕩。
三堂廳 紫金 柱楹聯“充海闊天空之量;養先憂後樂之心”此為明代詩文家、抗倭英雄任環的自題志聯。
上聯意思是:作為一名官員,要有大海一樣寬廣的胸懷,天空一般高的肚量,下聯指:優樂之心應當修養,“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。”要把國家興衰,百姓利益放在心上。 “ 浮梁 察院”裡面一進院落是“育正堂”。
“育正堂” 為“ 九江 道署”所在,建於明洪武元年(公元1373年),由知縣夏閱始修建。其前身是“ 浮梁 察院”。明清兩朝,作為省派出機構而設立,均為藩臬兩司的輔佐官,亦有監察地方府、州、縣職。
“育正”意為官員必須德才兼備,忠君愛國、清廉正直、正氣浩然;
中國 歷代為了防止官吏徇情作弊,都實行迴避制度。到明清更為嚴格,清代制定了為官迴避制度,分為地區迴避和人事迴避兩個方面。地區迴避規定縣官以上的官員,他的任職地點應離他的家鄉五百裡以外。中央官員對涉及到家鄉的所在的省、縣的事或人時要迴避,由其他官員來處理,人事迴避有親屬迴避、師生迴避和揀選人員的迴避。按清朝輿服禮制規定,知縣出巡時,只叫衙役們手持“肅靜”牌於官轎前開道,而沒有“迴避”牌,因這知縣是封建社會最基層官員,其職責就是直接與百姓打交道,專門為百姓辦事,處理民間事務,所以知縣出巡時,百姓無需迴避。
俸滿 清代官員任職滿一定年限,可酌情升、調,叫做“俸滿”,也叫任期,京官以歷俸二年為俸滿。外官歷俸三年為俸滿。知縣任期為三年,個別的可連任八九年。衙門裡的書吏,尤其中央吏員滿職五年,可以經過推薦、考試,經吏部審察,可派充低級文職官或知縣,稱其為供事儀敘。年滿五年解除吏役身份,也稱俸滿。 大堂與二堂之間天井中有兩棵上百年的棗子樹,這是當年縣官有意栽的。棗樹花朵只有米粒大,但朵朵都能結果實。有句俗話說:“芙蓉花好空入月,棗花雖小結實成”。這裡它比喻小小縣令能辦實事、大事,保一方平安。 這裡的天井,它不但是用來採光,更有“四水歸堂”、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之說,也是天人合一的體現。中設雨蓬甬道供縣官以上官員通過 天井兩側有東西廂房,為“公署”,西側廂房為刑名師爺辦公之地(相當公安之類人員)
師爺是在封建官僚體制、科舉制度和 紹興 人文背景條件下產生的一種地域性、專業性極強的幕僚群體。始於明代,盛於清代,沒落於辛亥革命前後,在我國封建統治機構中活躍了四、五百年,在政治、軍事、司法、經濟等方面都起過重要作用。師爺按職責和權屬分,可分為:刑名、錢谷、書啟、徵比、掛號、帳房等師爺。
刑名師爺是專門幫助官員處理司法審判事務的幕友。刑名最為難學,如何批示呈狀,如何分析口供證詞,如何運用法律條文,都有專門學問,往往“審判之名在官,審判之實在幕”,實際上是刑名師爺操縱著生殺大權。
刑名師爺堂後聽審是官員審判案件的“主心骨”。因為師爺沒有官方身份,不在公堂上出現,因此對於徒刑以上的重要案件,師爺往往會到公堂屏風後聽審。其作用有三:一是發現供證有漏洞,即喚門子傳話給主審官,提示如何抓住漏洞,擊破案犯防線;二是提醒官員用刑適度,避免意氣用事;三是提防書吏在記錄供詞證詞時作弊。
因此刑名師爺在幕中居首要位置,束修也最豐厚。 裡面陳列十八般兵器。 牆上是各種古代刑罰介紹。 東側廂房為書啟師爺或禮師爺辦公之地(相當於現在的秘書長),
書啟師爺是專門起草官府公文和官場應酬書札文字的幕友。相當於近代的秘書、文書角色。因書啟事涉公私兩面,常有官員喜用親屬,而且一般為母、妻方面的親屬為書啟幕友。至於總督、巡撫等有直接上奏朝廷之權的封疆大吏,其奏疏最關官員的榮辱升黜,不是一般書啟師爺可以代筆,必須聘請專門起草奏疏的“摺奏師爺”,其地位又在刑名、錢谷師爺之上。 古 代縣 衙具備哪些職能,牆上展板有介紹。 二堂是知縣處理一般民事案件,接待外地官員、商議政事的地方,二堂取名為“琴治堂”表示知縣一面彈琴,一面處理政務,也就是知縣以仁政、勸說、教育的方式來統治人民。琴治就是文治,也就是以德治縣,大堂是動刑罰,是以法治縣。兩處結合起來就是“文武”治縣。“德法並用,文武兼治”。二堂處理一般民事案件,主要是不公開審理案件,男女私情案、受賄案件。 二堂東西各有廂房,為知縣書房茶室。 清代官員俸祿情況介紹。
清朝為官者年薪並不算高,因為明清文武官員實行的是低俸祿制,靠朝廷給的銀子往往不足以養家,因此征收火耗既能彌補損耗又可以補貼家用,康熙曾公開說:如州縣官止取一分火耗,此外不取,便是好官。號稱康熙年間第一清官是嘉定知縣陸隴其,也要加徵四分火耗。由於沒有統一的規定,貪婪的官吏火耗徵到三四錢,最高達到七八錢,百姓不堪重負。“三年清知府,十萬雪花銀”,其主要來源就是火耗。
但“火耗”的不斷加重引起百姓反對,不利於 長治 久安。康熙後期不斷有大臣上書要求把“火耗”規範化征收與使用。但康熙不願加稅,此事未成。雍正繼位後乾綱獨斷,力圖整飭吏治,強化財政,於雍正二年七月宣佈在全國實行“火耗歸公”。火耗歸公就是將火耗改為正式的附加稅,各省統一稅率,規定火耗征收的比例一般為正稅的10%—15%,最高不超過20%。由州、縣代收,除此之外不得另外私派。在支出方面由原來州縣坐收坐支,改為州縣按年將火耗銀提解布政司庫,再由朝廷按規定下撥銀兩,作為地方官吏的養廉銀和行政開支的補助。
經過六年的努力,雍正在全國各省完成了火耗歸公的改革。到雍正末年,國家庫存銀由康熙末年的八百多萬兩增加到六千多萬兩,火耗歸公的改革功不可沒。
“火耗”的由來;從明代萬曆年間張居正推行“一條鞭法”,規定所有賦稅一律徵銀。各州縣將稅銀上解國庫前,要將老百姓上交的碎銀熔煉成標準的銀錠,在碎銀若連過程中發生的損耗,州縣官吏都要分攤到百姓頭上,這多繳的部分就叫火耗,用來補償熔煉碎銀孫昊、人工和運輸費用。
養廉銀 又叫“養謙俸”,清代規定除俸祿(工資)外,按職務品級每年另發給的銀錢稱為“養廉銀”。 浮梁 縣為要缺縣(比較好的),養廉銀每年1400兩,年俸祿知縣55兩或80兩(一般45兩),米45斤。 三堂是知縣辦公及眷屬(指正夫人)會聚的地方,辦公:是指看看文件之類。 明清兩代,知縣須在500里以外異地當官,朝庭制度森嚴,知不准帶家眷,家屬也不准來探望,加之交通不便利,知縣一年四季辛勞。只有每年臘月二十至次年正月二十封印期可以回家團聚。這樣,平日里,知縣在處理公務之餘,只能在這塊小天地里看書、寫詩、作畫、撫琴自娛,生活枯燥,難得一番天倫之樂,看來做官有做官的榮耀,也有做官的苦衷。在三堂知縣可以穿便服,出了三堂就要穿官服。 牆上展板介紹了衙門鬧年和打春牛的習俗。 東西各有兩間廂房,東廂房是知縣與正夫人住的地方。 西廂房是侍從住的。 清 慎 勤 是三堂的匾額文。清:廉潔;慎:謹慎;勤:勤勉。出自三國魏國司馬昭訓長吏之言:“為官者當清、當慎、當勤,修此三者,何患不治乎?”為宋代以後官場普遍流行的當官箴言,明清時期的皇帝親自倡導,多置匾於衙署,以警戒其為官者自己要做到清正廉潔,謹慎處事,勤勉政務,為官一任,造福一方。
獨立蒼茫自憂民 側身天地更懷君 這是三堂廳中的對聯。今人謝無量在 四川 杜甫草堂書寫的集句聯。上聯出自杜詩《樂游園歌》,意思是說:獨自一人佇立在茫茫的大地上自然憂慮人民的生活。過去,南方屬不發達的地方,比較荒涼,擔心自己能否將本縣治理得好;下聯出自杜詩《將赴草堂,途中有作,無寄嚴鄭公》,意思是說,立身在天地之間更懷念君王。過去,知縣是皇帝任命的,他遠離皇帝,就擔心君王的安危。 三堂後面有五畝地的後花園,有假山、亭閣。是知縣與其眷屬賞心悅目及縣官迴避政事之處。 三堂後左右為東西花廳,是知縣娛樂的地方,高級官員或同窗好友在此吟詩弈。高級官員有密談之事也在此交談,故也稱密室。 後花園花木爭榮,更有翠竹扶疏。花園種植的花草樹木,是根據知縣的愛好來選擇栽的。
後花園後方有片竹林,本想轉一轉,驚聞草叢深處有怪聲,便不敢前行。 後花園東邊有香山別墅,是 浮梁 人於康熙初年為了紀念白居易而建。
白居易與 浮梁 縣有著相當深厚的淵源,白居易的大哥白幼文曾任 浮梁 縣主簿。唐貞元十四年(公元798年),白居易的父親白季庚病逝於襄州別駕任上。其時,母親帶著弟弟住在 洛陽 ,一家人的生活主要依靠大哥,母親便命白居易前往 浮梁 投靠大哥,這段艱辛經歷和所見所聞,為其後來在《琵琶行》中寫下“商人重利輕別離,前月 浮梁 買茶去”的千古絕唱鋪墊了基礎。 別墅內有茶室。
對面長廊正在施工,粉塵較大,匆匆轉一圈就出來了。 香山別墅往南,即進入東路景區參觀。東路景區並非原建,均為復建。
東路最北邊是縣丞署,是縣丞商議、處理重大縣丞事務的地方。
縣丞,官名,始置於戰國,為縣令之佐官。秦漢相沿。典文書及倉獄,為縣令之輔佐,歷代所置略同。惟晉及南朝宋無(宋只設建康獄丞)。明清縣丞為正八品官。明代規定凡方圓不及20里者不設縣丞,故多數縣份都有佐貳官。清 代縣 丞多不設,在全國1300多個縣份中,僅設縣丞345人。
縣丞和主簿是知縣的“佐貳”(輔佐人員),大概說來,縣丞相當於現在的縣長助理或縣政府辦公室主任,其職責是協助知縣處理全縣的政務。分管一縣之糧馬、稅徵、戶籍、巡捕諸務, 但不同時期(明清兩代)和不同地方,縣丞和主簿的職責是不相同的。有的地方(時期)縣丞和主簿相當於雜役,沒什麼實權;有的地方(時期)的縣丞、主簿有專門的管理職權,還有自己獨立的衙門;有的地方(小縣)甚至根本不設縣丞和主簿。 再往南是常平倉,即儲備糧食的官倉。該倉庫為清代康熙十年知縣王臨元所建,全縣另有上西部都的東倉,鎮市都的南倉,彭村都的西倉和修溪都的北倉。
一旦發生災害,便可開倉濟民。 再往南是架閣庫,儲藏軍需物資和兵器的倉庫。也用作收藏管理衙門檔案之用。
三班所平時工作的房屋:三班指皂、壯、快三班衙役,是州縣衙門中最低級的組織,皂班看守監獄和值殿堂,快班緝捕,壯班站堂行刑和力差,他們是衙門的役使人員,也是最基層的執法人員和官民接觸的樞紐。
南邊設置了射箭場。可以玩玩射箭(需另付費,大約10元5支箭)。 再往南便是 浮梁 察院。
“ 浮梁 察院”始設於唐代,它是封建時代定期依法監察地方官員履行職守、懲治犯罪的獨立機構。在全國現存封建時 代縣 級監察機構衙署中,這是唯一的一座“察院”遺存,尤為珍貴,是瞭解和研究 中國 古 代縣 級行政管理尤其是監察機構的活標本。
“ 浮梁 察院”是嚴格按照古代官府建築規模建造的一座“監司”主衙,結構嚴謹,簡樸莊重。它身處 浮梁 衙署群,但不隸屬於 浮梁 縣衙,屬於獨立機構。
隨著歷史的變遷,“ 浮梁 察院”到了明代改稱為“ 九江 道署”,是明清兩朝由於省區太大、政務繁重情況下所設立的派出機構,是巡視監察司官的行館,是其辦公和生活場所。
中國 古代監察機構具有相對的獨立性,監察機構獨立行使監察權,可以排除同級或上級行政長官的干擾。
“ 浮梁 察院”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,產生過“千里去做官”、“養廉銀”、“官不修衙”等與勤政廉政相關的監察制度,獎廉罰貪,為官員清廉從政構築起一道制度防線。“千里去做官”是古代選拔任用官員的一種較為重要的迴避制度。唐朝規定有聯姻關係或相同籍貫的人不得交互為官。北宋在官員銓選中正式規定任職須迴避原籍, 政和 六年(公元1116 年)規定“知縣註選雖甚遠,無過三十驛”。古代一驛30里,30驛為900里。可見北宋的地理迴避制度以900里為限,其概數即為千里。北宋的這種制度為以後歷代王朝所沿用,至明代形成一種非常重要的人事制度。迴避制度除了較為重要的地理迴避和親屬迴避外,還有師生迴避、揀選迴避、科場迴避和審判迴避等,確實在官員選拔任用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
因為是從北往南倒敘參觀,順序有點亂。
首先是二堂。
二堂“贊政廳”中堂匾額為“萬法依條;意思是:官做得再大,地位再高,也要依法辦事,遵循各種法規。
二堂廳 紫金 柱楹聯“杜漸防微,取法於至堅至潔;利誘威脅,戒警乎不緇不磷”這幅這是享壽110歲的全國最 長壽 的書法家蘇局仙自題水石居聯。上聯是說,修身養性要嚴格自律,慎獨重微,按照極高的標準,修煉堅貞高潔的品格,不因外界影響而有所改變。下聯是說,立身處世,要提高警覺,在多元價值觀並存的社會環境下,能澹泊自守,不緇不磷,抵制各種誘惑和不良思想作風的影響。
三堂也是“退思堂”中堂匾額“心期坦蕩”意為作為一個官員,只有做到上不負國家重托,下不負百姓的期望,遵紀守法、勤政愛民、才能做到光明磊落、胸懷坦蕩。
三堂廳 紫金 柱楹聯“充海闊天空之量;養先憂後樂之心”此為明代詩文家、抗倭英雄任環的自題志聯。
上聯意思是:作為一名官員,要有大海一樣寬廣的胸懷,天空一般高的肚量,下聯指:優樂之心應當修養,“先天下之憂而憂,後天下之樂而樂。”要把國家興衰,百姓利益放在心上。 “ 浮梁 察院”裡面一進院落是“育正堂”。
“育正堂” 為“ 九江 道署”所在,建於明洪武元年(公元1373年),由知縣夏閱始修建。其前身是“ 浮梁 察院”。明清兩朝,作為省派出機構而設立,均為藩臬兩司的輔佐官,亦有監察地方府、州、縣職。
“育正”意為官員必須德才兼備,忠君愛國、清廉正直、正氣浩然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