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戲影視愛好者眼中的洛杉磯(多視角玩轉約書亞樹、救贖山、環球影城等大小景點)
↑最後一家書店 下麵跟我一起走上二樓,參觀充滿魔幻的書店佈置。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因為是網紅書店,來這裡拍照的人不少。吵吵鬧鬧的,有點失去了書店應有的氛圍。
一開始,抱著來拍照的態度的我,對書店有點失望,直到我把它當做一家書店,細細地看它賣的書,才發現這家書店有意思的地方。
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書店二層是賣二手書的地方,很多書很便宜。 比如 權力的游戲一本只要 6 刀。
再 比如 下麵這個書架,二手書被重新包上彩色的書皮,還按顏色漸變擺放整齊,美極了。而且一本只用 1.99 美金。 ↑最後一家書店 網紅牆從書店出來,我們向網紅牆聚集地 Melrose Ave 出發。直接去到粉紅牆 —— Paul Smith 專賣店。
↑梅爾羅斯大道 Paul Smith 有兩麵粉牆,一面帶窗的向南,另一面帶 Logo 的向西。中午過後,向西的這一面就會有太陽照射。
個人認為,有陽光照射時拍照更美。正午光線很強,為了照相不留影子,大家可以不必貼著牆站,而是往前站一點點。一來照出來的照片比例更好(因為同樣的畫面下,人更靠近鏡頭了,沒有那麼小),二來照片背後沒有陰影更好看。
然而這些經驗也是在回來整理照片的時候才發現。(悔) ↑梅爾羅斯大道 因為只有一面牆最適合拍照,所以大家都排隊等著拍,隊伍中不乏人數眾多的小群體,五六個人互相拍。等你沒拍完,下一群人就會擠上去搶機位了。這裡還有個奇葩的規定,只能用手機拍,用相機的話保安會來制止。
說實話越紅的牆拍照體驗越不好,但誰讓它是網紅呢。
對面的 “Hello” 牆就好多了,這面牆還會定期更換圖案哦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
我最喜歡的 TableArt,喜歡收集盤子的我,對這裡的價格望而卻步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 TableArt 對面的彩虹 ↑梅爾羅斯大道 又是一家很喜歡的店,對霓虹燈的 Logo,漂亮的衣服設計,開著豪車來這裡逛的小姐姐,印象深刻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 ↑梅爾羅斯大道
Melrose Ave 長長的道路上,各種高端專賣店,獨特的裝潢,讓這個街區也變得特別文藝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
可是呢,就在這條街的加油站便利店里,遇到兩個吸毒的白人合伙順走了一袋零食,跑了…… 以前只在電視里見過吸毒人的樣子,現實里第一次遇到,瘦骨嶙峋頭髮凌亂的,神態特別萎靡。
Santa Monica這裡是 洛杉磯 最出名的海灘,一般出名的地方都會因為人多而失去了它的魅力,這裡也是。
↑聖莫妮卡海灘 ↑聖莫妮卡海灘 ↑聖莫妮卡海灘 不過看街道倒是挺開心。
↑聖莫妮卡海灘 如果你玩 GTA5 ,可以不用來 Santa Monica 了,這裡是游戲里另一個還原度最高的景點。最重要的是,游戲裡人少,不用找停車位,你還可以開著車在沙灘里亂闖。
在這裡等待日落 ↑聖莫妮卡海灘 再等待日出 ↑聖莫妮卡海灘 一個後怕的經歷……
海邊的公共衛生間,每一扇門都緊閉著。出來了一個下身穿內褲的黑人,我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進她那間了。關上門時看到她用十分異樣的眼光打量著我,我覺得脊背毛骨悚然,於是就開門走出去繞了一圈。發現隔壁又出來了一個黑人,也是內褲裝扮,精神似乎不正常 走路有點踉蹌。當時腦子裡反覆出現《絕命毒師》里那些地下毒品交易的畫面,好害怕。
後來聽到一聲巨響,隨後一聲大罵。好似外面要乾架了,還為在外面等我的哥哥擔心了一下。原來是一個滑板黑人從斜坡 上高 速滑下,遇到了不讓人的車,差點撞上。他跳下滑板撿起地上的石頭就往車上扔,嘴裡還罵罵咧咧的。
如果耐心的你,能看到文末住宿攻略部分的話,你會在犯罪地圖上發現 Santa Monica 是不太安全的區域,不建議來這裡住宿。 超速被抓有一次長距離趕夜路去聖芭芭拉,還不太習慣 美國 導航的我們,又不小心錯過了高速出口,要繞遠路了,眼看凌晨之前都到不了我們 Airbnb 房東家。心急如焚的我們,開始了超速之旅。
一開始,我們還很慫,我們只敢找一些車來跟。(高速公路如果有一隊車超速,警察是只抓頭車的。)
我說:跟這個吧,看起來比較穩重。
司機哥哥說:哎呦,算了,這個人太娘炮。
我指了指另一輛車:那這個吧,這尾燈挺好看。
哥哥回道:哎,這個也特麽太慫,等我找個小跑車來跟。
就這樣,在輪番挑選之後,我們終於找到了一輛汗血寶駒:紅色野馬。這是一款 美國 隨處可見的平民跑車,最大的特點就是全是紅色款,並且尾燈還挺有個性。跟他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他快,適合做頭車。
野馬這匹駿馬真調皮,時而快時而慢,快的時候加速到 110 邁,慢的時候跑到後面跟我們的車。
後來野馬變得有點奔放,我們一度追不上他。
後來又有一輛車加入跟隨野馬,嗯呢,野馬很重要,大家都追隨他。即使野馬的車速變為 60 了,我們還是照跟不誤。
我發現現在超車居然有一種壓力。因為你總害怕成為頭車的。
天邊升起了一輪又大又圓的明月,眼看著它從地平線升到下圖的高度。自己開車容易無聊,和頭車的博弈,是一種樂趣。
一開始,抱著來拍照的態度的我,對書店有點失望,直到我把它當做一家書店,細細地看它賣的書,才發現這家書店有意思的地方。
↑最後一家書店 ↑最後一家書店 書店二層是賣二手書的地方,很多書很便宜。 比如 權力的游戲一本只要 6 刀。
再 比如 下麵這個書架,二手書被重新包上彩色的書皮,還按顏色漸變擺放整齊,美極了。而且一本只用 1.99 美金。 ↑最後一家書店 網紅牆從書店出來,我們向網紅牆聚集地 Melrose Ave 出發。直接去到粉紅牆 —— Paul Smith 專賣店。
↑梅爾羅斯大道 Paul Smith 有兩麵粉牆,一面帶窗的向南,另一面帶 Logo 的向西。中午過後,向西的這一面就會有太陽照射。
個人認為,有陽光照射時拍照更美。正午光線很強,為了照相不留影子,大家可以不必貼著牆站,而是往前站一點點。一來照出來的照片比例更好(因為同樣的畫面下,人更靠近鏡頭了,沒有那麼小),二來照片背後沒有陰影更好看。
然而這些經驗也是在回來整理照片的時候才發現。(悔) ↑梅爾羅斯大道 因為只有一面牆最適合拍照,所以大家都排隊等著拍,隊伍中不乏人數眾多的小群體,五六個人互相拍。等你沒拍完,下一群人就會擠上去搶機位了。這裡還有個奇葩的規定,只能用手機拍,用相機的話保安會來制止。
說實話越紅的牆拍照體驗越不好,但誰讓它是網紅呢。
對面的 “Hello” 牆就好多了,這面牆還會定期更換圖案哦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
我最喜歡的 TableArt,喜歡收集盤子的我,對這裡的價格望而卻步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 TableArt 對面的彩虹 ↑梅爾羅斯大道 又是一家很喜歡的店,對霓虹燈的 Logo,漂亮的衣服設計,開著豪車來這裡逛的小姐姐,印象深刻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 ↑梅爾羅斯大道
Melrose Ave 長長的道路上,各種高端專賣店,獨特的裝潢,讓這個街區也變得特別文藝。 ↑梅爾羅斯大道
可是呢,就在這條街的加油站便利店里,遇到兩個吸毒的白人合伙順走了一袋零食,跑了…… 以前只在電視里見過吸毒人的樣子,現實里第一次遇到,瘦骨嶙峋頭髮凌亂的,神態特別萎靡。
Santa Monica這裡是 洛杉磯 最出名的海灘,一般出名的地方都會因為人多而失去了它的魅力,這裡也是。
↑聖莫妮卡海灘 ↑聖莫妮卡海灘 ↑聖莫妮卡海灘 不過看街道倒是挺開心。
↑聖莫妮卡海灘 如果你玩 GTA5 ,可以不用來 Santa Monica 了,這裡是游戲里另一個還原度最高的景點。最重要的是,游戲裡人少,不用找停車位,你還可以開著車在沙灘里亂闖。
在這裡等待日落 ↑聖莫妮卡海灘 再等待日出 ↑聖莫妮卡海灘 一個後怕的經歷……
海邊的公共衛生間,每一扇門都緊閉著。出來了一個下身穿內褲的黑人,我猶豫了一下最後還是進她那間了。關上門時看到她用十分異樣的眼光打量著我,我覺得脊背毛骨悚然,於是就開門走出去繞了一圈。發現隔壁又出來了一個黑人,也是內褲裝扮,精神似乎不正常 走路有點踉蹌。當時腦子裡反覆出現《絕命毒師》里那些地下毒品交易的畫面,好害怕。
後來聽到一聲巨響,隨後一聲大罵。好似外面要乾架了,還為在外面等我的哥哥擔心了一下。原來是一個滑板黑人從斜坡 上高 速滑下,遇到了不讓人的車,差點撞上。他跳下滑板撿起地上的石頭就往車上扔,嘴裡還罵罵咧咧的。
如果耐心的你,能看到文末住宿攻略部分的話,你會在犯罪地圖上發現 Santa Monica 是不太安全的區域,不建議來這裡住宿。 超速被抓有一次長距離趕夜路去聖芭芭拉,還不太習慣 美國 導航的我們,又不小心錯過了高速出口,要繞遠路了,眼看凌晨之前都到不了我們 Airbnb 房東家。心急如焚的我們,開始了超速之旅。
一開始,我們還很慫,我們只敢找一些車來跟。(高速公路如果有一隊車超速,警察是只抓頭車的。)
我說:跟這個吧,看起來比較穩重。
司機哥哥說:哎呦,算了,這個人太娘炮。
我指了指另一輛車:那這個吧,這尾燈挺好看。
哥哥回道:哎,這個也特麽太慫,等我找個小跑車來跟。
就這樣,在輪番挑選之後,我們終於找到了一輛汗血寶駒:紅色野馬。這是一款 美國 隨處可見的平民跑車,最大的特點就是全是紅色款,並且尾燈還挺有個性。跟他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他快,適合做頭車。
野馬這匹駿馬真調皮,時而快時而慢,快的時候加速到 110 邁,慢的時候跑到後面跟我們的車。
後來野馬變得有點奔放,我們一度追不上他。
後來又有一輛車加入跟隨野馬,嗯呢,野馬很重要,大家都追隨他。即使野馬的車速變為 60 了,我們還是照跟不誤。
我發現現在超車居然有一種壓力。因為你總害怕成為頭車的。
天邊升起了一輪又大又圓的明月,眼看著它從地平線升到下圖的高度。自己開車容易無聊,和頭車的博弈,是一種樂趣。